前幾天我嫂嫂貼了一篇公司的員工訓練如何避免”騷擾” , 她提到:
2020年11月8日 星期日
騷擾/歧視/政治正確
2020年9月23日 星期三
奉獻與甘心和盡心
今天團契讀到了馬太福音22章:
當 時 , 法 利 賽 人 出 去 商 議 , 怎 樣 就 著 耶 穌 的 話 陷 害 他 ,
16 就 打 發 他 們 的 門 徒 同 希 律 黨 的 人 去 見 耶 穌 , 說 : 夫 子 , 我 們 知 道 你 是 誠 實 人 , 並 且 誠 誠 實 實 傳 神 的 道 , 甚 麼 人 你 都 不 徇 情 面 , 因 為 你 不 看 人 的 外 貌 。
17 請 告 訴 我 們 , 你 的 意 見 如 何 ? 納 稅 給 該 撒 可 以 不 可 以 ?
18 耶 穌 看 出 他 們 的 惡 意 , 就 說 : 假 冒 為 善 的 人 哪 , 為 甚 麼 試 探 我 ?
19 拿 一 個 上 稅 的 錢 給 我 看 ! 他 們 就 拿 一 個 銀 錢 來 給 他 。
20 耶 穌 說 : 這 像 和 這 號 是 誰 的 ?
21 他 們 說 : 是 該 撒 的 。 耶 穌 說 : 這 樣 , 該 撒 的 物 當 歸 給 該 撒 ; 神 的 物 當 歸 給 神 。
"凱撒的歸凱撒; 上帝的歸上帝
講到納稅給凱撒, 我就想到:
我們納稅給政府, 政府規定的數目, 我們就算是不甘心交, 也還是會交, 就算不甘心, 也還是覺得交稅給政府是合情合理;
可是我們卻常覺得給神的奉獻, 若是不甘心就可以不用交. (現今教會很普遍的想法)
難道政府比神重要嗎?
交稅給政府的錢, 都是錢先扣起來, 再用餘下的錢, 來做我們的生活規劃;
可是論到奉獻, 我們卻常常是先把我們其它的生活規劃(食物, 教育, 旅遊, 娛樂...等)都做了, 有餘下來的, 才看看可不可/要不要奉獻.
神要我們奉獻得心甘樂意, 可是神也沒有要我們把祂擺在所有的事情後面.
按照聖經的教導講解, 是理所當然的.
我們人做不做得到聖經的教導, 是我們和神之間的事;
但聖經怎麼說/怎麼教, 和人能不能做得到, 是2件事;
我不能因為我做不到, 我就說我做不到沒關係; 或是說聖經不是這麼教的/或是只教一半的聖經;
(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! 因 為 你 們 將 薄 荷 、 茴 香 、 芹 菜 , 獻 上 十 分 之 一 , 那 律 法 上 更 重 的 事 , 就 是 公 義 、 憐 憫 、 信 實 , 反 倒 不 行 了 。 這 更 重 的 是 你 們 當 行 的 ; 那 也 是 不 可 不 行 的 。) 太23
10 摩 西 說 : 當 孝 敬 父 母 ; 又 說 : 咒 罵 父 母 的 , 必 治 死 他 。
11 你 們 倒 說 : 人 若 對 父 母 說 : 我 所 當 奉 給 你 的 , 已 經 作 了 各 耳 板 ( 各 耳 板 就 是 供 獻 的 意 思 ) ,
12 以 後 你 們 就 不 容 他 再 奉 養 父 母 。
13 這 就 是 你 們 承 接 遺 傳 , 廢 了 神 的 道 。 你 們 還 做 許 多 這 樣 的 事 。(可7:10-13)
耶穌教我們, 有人強逼我走一里路, 我就陪他走2里路, 多走一里路. (或是要愛人如己)
就算我做不到, 我豈能說: 聖經不是這麼教的?
或是因為大家 (在場有弟兄姐妹)都做不到, 所以我就不要提這個教導, 不要教)?
我豈能因為我做不到, 所以就覺得, 這件事做不做都沒關係?
我豈能說, 神的這個誡命, 只是個規條? (為什麼沒有說: 愛人如己是個規條?)
今天, 多走1里路是規條, 多走0.5 里路, 算不算規條?
如果我只能走0.1里, 那教導說要走0.5里路或是1里路的人, 就是規條了嗎?
我是以我自己為標準嗎?
我覺得合理的, 就是合理, 我覺得不合理的, 就是規條. 就不必行
這樣我難道不是: "想 要 立 自 己 的 義 , 就 不 服 神 的 義 了 "?(羅馬書10)
你 們 是 離 棄 神 的 誡 命 , 拘 守 人 的 遺 傳 ;
9 又 說 : 你 們 誠 然 是 廢 棄 神 的 誡 命 , 要 守 自 己 的 遺 傳 。
但話又說回來, 這2里路的重點也不是真的在2里路; 重點在於我對這個人有愛的行動, 就算這個人是我的仇敵, 就算我內心不喜歡這個人, 對他付出愛的行動, 是耶穌教我們化解仇恨的方法.
就是愛的行動.
祂並不是說: 你心裡喜歡的人, 你才要陪他多走一里路; 而是為逼迫你的人多走一里路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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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你 們 要 謹 慎 ! 若 是 你 的 弟 兄 得 罪 你 , 就 勸 戒 他 ; 他 若 懊 悔 , 就 饒 恕 他 。
4 倘 若 他 一 天 七 次 得 罪 你 , 又 七 次 回 轉 , 說 : 我 懊 悔 了 , 你 總 要 饒 恕 他 。
5 使 徒 對 主 說 : 求 主 加 增 我 們 的 信 心 。
還有耶穌教導彼得要原諒弟兄70個7次;
這些具體的數字, 算不算教條?
我們需要拿這些數字做文章嗎?為什麼是7次, 而不是5次或是3次?
耶穌的教導豈不就是, 要一直原諒你的弟兄嗎?
十一奉獻, 難道就一定只是十分之一嗎? 難道不是在說, 你的所有裡面很大的一個部份嗎?
初熟的土產, 難道不是把最好的給神嗎? 也就是盡 心 、 盡 性 、 盡 意 愛 主 ─ 你 的 神 ;
舊約神如此教導以色列人, 難道這不是一個很好的參考值嗎? 換句話說, 其實是一個最低標準;
以色列人可以隨本心多送禮物, 但可沒有說可以少送. (但沒錢的人可以送斑鳩或素祭)
與其糾結在十分之一是不是規條, 教會對執事有這個法規要求合理不合理;
不如去思考, 為什麼我對這個教導這麼反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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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教會有人教導(十一)奉獻的時候,
請不要輕易就說: 這是在論斷人,
或是因為這裡有剛信主的弟兄姐妹/(做不到十一奉獻), 所以我們就不要講, 不要教.
做不做得到, 是人和神之間的事;
但聖經怎麼說, 是不會因人甘不甘心/樂不樂意, 而打折扣的.
聖經說我們奉獻的甘心樂意, 是神所喜悅的;
意思當然可以解讀成: 神不喜歡我們不心甘樂意的奉獻;
但這並不是說, 我不心甘樂意, 就可以心安理得/理所當然不必奉獻;
我們應該去思考, 為什麼我做不到, 為什麼我不心甘樂意,
我想不想心甘樂意?
按照聖經的教導, 不是要批判誰, 而是讓大家自己去思考自己生命的情況, 去省察自己和神的關係.
不必把這種教導解讀成是在論斷別人. 這樣對誰都沒有益處.
別人做不做得到, 我不知道, 別人也不必向我報告;
我只是把我所領受的, 所學習的, 分享出來, 供大家參考而己.
我不負責執行. 也不負責考核;
我只能考核我自己. 不是嗎?
奉獻的行動, 激發了人對上帝的愛; 讓人可以學習愛上帝;
路加福音17章, 那10個得大麻瘋的
11 耶 穌 往 耶 路 撒 冷 去 , 經 過 撒 瑪 利 亞 和 加 利 利 。
12 進 入 一 個 村 子 , 有 十 個 長 大 痲 瘋 的 , 迎 面 而 來 , 遠 遠 的 站 著 ,
13 高 聲 說 : 耶 穌 , 夫 子 , 可 憐 我 們 罷 !
14 耶 穌 看 見 , 就 對 他 們 說 : 你 們 去 把 身 體 給 祭 司 察 看 。 他 們 去 的 時 候 就 潔 淨 了 。
15 內 中 有 一 個 見 自 己 已 經 好 了 , 就 回 來 大 聲 歸 榮 耀 與 神 ,
16 又 俯 伏 在 耶 穌 腳 前 感 謝 他 ; 這 人 是 撒 瑪 利 亞 人 。
17 耶 穌 說 : 潔 淨 了 的 不 是 十 個 人 麼 ? 那 九 個 在 那 裡 呢 ?
18 除 了 這 外 族 人 , 再 沒 有 別 人 回 來 歸 榮 耀 與 神 麼 ?
19 就 對 那 人 說 : 起 來 , 走 罷 ! 你 的 信 救 了 你 了 。
或許, 就只有1個人, 懂得回來感謝神, 其它9個, (可能人生中, 沒有被愛過, 不懂得愛神愛人)都沒有想到要回來感謝神;
但難道沒有 想回來感謝的心, 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不用回來嗎?
如果有人告訴他們, 要回去感謝耶穌, 歸榮耀與神, 他們回不回去呢?
願意回去的, 和不願意回去的, 又有何不同的結局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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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救了我們的命, 我們的一切其實都是神的
奉獻是理所當然的, 只是我們向神表示感謝的方式之一. 也是我們學習愛神的管道之一;
願意學, 和不願意學, 差別很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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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後書 9章
2 因 為 我 知 道 你 們 樂 意 的 心 , 常 對 馬 其 頓 人 誇 獎 你 們 , 說 亞 該 亞 人 預 備 好 了 , 已 經 有 一 年 了 ; 並 且 你 們 的 熱 心 激 動 了 許 多 人 。
3 但 我 打 發 那 幾 位 弟 兄 去 , 要 叫 你 們 照 我 的 話 預 備 妥 當 ; 免 得 我 們 在 這 事 上 誇 獎 你 們 的 話 落 了 空 。
4 萬 一 有 馬 其 頓 人 與 我 同 去 , 見 你 們 沒 有 預 備 , 就 叫 我 們 所 確 信 的 , 反 成 了 羞 愧 ; 你 們 羞 愧 , 更 不 用 說 了 。
5 因 此 , 我 想 不 得 不 求 那 幾 位 弟 兄 先 到 你 們 那 裡 去 , 把 從 前 所 應 許 的 捐 貲 預 備 妥 當 , 就 顯 出 你 們 所 捐 的 是 出 於 樂 意 , 不 是 出 於 勉 強 。
6 少 種 的 少 收 , 多 種 的 多 收 , 這 話 是 真 的 。
7 各 人 要 隨 本 心 所 酌 定 的 , 不 要 作 難 , 不 要 勉 強 , 因 為 捐 得 樂 意 的 人 是 神 所 喜 愛 的 。
8 神 能 將 各 樣 的 恩 惠 多 多 的 加 給 你 們 , 使 你 們 凡 事 常 常 充 足 , 能 多 行 各 樣 善 事 。
9 如 經 上 所 記 : 他 施 捨 錢 財 , 賙 濟 貧 窮 ; 他 的 仁 義 存 到 永 遠 。
10 那 賜 種 給 撒 種 的 , 賜 糧 給 人 吃 的 , 必 多 多 加 給 你 們 種 地 的 種 子 , 又 增 添 你 們 仁 義 的 果 子 ;
11 叫 你 們 凡 事 富 足 , 可 以 多 多 施 捨 , 就 藉 著 我 們 使 感 謝 歸 於 神 。
12 因 為 辦 這 供 給 的 事 , 不 但 補 聖 徒 的 缺 乏 , 而 且 叫 許 多 人 越 發 感 謝 神 。
13 他 們 從 這 供 給 的 事 上 得 了 憑 據 , 知 道 你 們 承 認 基 督 順 服 他 的 福 音 , 多 多 的 捐 錢 給 他 們 和 眾 人 , 便 將 榮 耀 歸 與 神 。
14 他 們 也 因 神 極 大 的 恩 賜 顯 在 你 們 心 裡 , 就 切 切 的 想 念 你 們 , 為 你 們 祈 禱 。
2020年8月24日 星期一
愛
我最近一直在思考 "如何更愛神"的問題.
- 因為你歸耶和華─你神為聖潔的民;耶和華─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,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- 耶和華專愛你們,揀選你們,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,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。
- 只因耶和華愛你們,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,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,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。
- 所以,你要知道耶和華─你的神,他是神,是信實的神;向愛他、守他誡命的人守約,施慈愛,直到千代;
- 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,將他們滅絕。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,決不遲延。
- 所以,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。
-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,謹守遵行,耶和華─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,施慈愛。
- 他必愛你,賜福與你,使你人數增多,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,地所產的,並你的五穀、新酒,和油,以及牛犢、羊羔。
不管張幼儀「心裡覺得愛不愛徐志摩」,她對待徐志摩一家的照顧和恩情,相較於陸小曼的撒嬌和風情;
在我這個旁觀者看起來,反而覺得張幼儀更加美麗、動人。
有人問張幼儀愛不愛徐志摩,她答道:
「你曉得,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。我對這個問題很迷惑,因為每個人總告訴我,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,我一定是愛他的。可是,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,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『我愛你』。
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,那我大概是愛他的吧。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人裡面,說不定我最愛他。」
或許這就是「愛的實際行動」和「浪漫、激情的感覺及甜言蜜語」最好的例子。
6月1日開始,不知道為什麼, 突然對大喵又重新有談戀愛時的感覺,
願意幫他做一些前一陣子不想做的事;
週末的時候, 心裡有種很矛盾的心情, 知道該睡覺了, 卻想要一直抱著他; 不知道該選擇抱還是該選擇睡.
他說, 你以前好像也有這種矛盾'
是啊, 我也隱約覺得這好像是我以前很愛他的時候, 會有的心情.
我想這是神所做的;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, 似乎就在我思考什麼是愛神的時候, 神就讓我了解到立約的愛;
我只是心念轉了, 神就在我身上行了奇事
這個了解讓我從梱綁中被釋放.
祂改變的是我的內心, 所以, 我面對同樣的人事物的時候, 我的態度和心情就不同了
是神讓我重新愛上他; 讓我心裡對他有愛; 我想是因為神知道如果祂不幫我一把, 我大概這輩子都會卡在這裡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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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願意守約, 神就做了奇事, 將我心裡的梱綁鬆掉了...
我其實都還沒有真的做了什麼事; 只是向神禱告而己....
神不是不在乎我的軟弱/我心裡不愛祂;
祂在乎;
但是最amazing的是:
既使祂在乎, 祂仍然用行動愛我.
定罪? 認罪?
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。 信他的,不被定罪;不信的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
光來到世上,世人因為自己的行為邪惡,不愛光倒愛黑暗,定他們罪的原因,就在這裡。 (約翰福音 3:17-19 新譯本)
行淫的婦女說:“主啊!沒有。”耶穌說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走吧,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。” (約翰福音8:11 新譯本)
耶穌說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走吧,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。” (約翰福音8:11 新譯本)。
耶穌對行淫婦女說這句話時 ,清楚的指出她是犯了罪的;吩咐她以後不要再犯了。
耶穌當時沒有定她的罪; 但若她若沒有悔改, 將來又犯罪; 結果又會如何呢?
井邊打水的婦女 & 撒該
我個人覺得,不願意悔改的,(想繼續做他原本做的事))就會很不喜歡別人說他錯、有罪(定他的罪)。 人若真的願意悔改,其實也不會介意坦承認罪。撒該就是個很好的例子。
而井邊打水的婦人對耶穌指出她的罪,不但不否認,還去向人做見證。
而法利賽人恨惡耶穌責備他們,是因為他們不願坦承自己的錯,不願悔改。 我的體會是:人會不會被定罪,在於我們內心想不想悔改。 和耶穌或是別人有没有指出我們的錯,其實没有太直接的關係。願意悔改就不會被定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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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 我感覺, "除了神, 沒有人能定人的罪", 這句話, 應該是拿來對自己說: "當有人說我們哪裡不好時, 就算他是誤會我們, 也不必去追究; 因為, 若神沒有定我們的罪, 人又怎能定我們的罪?"
但是這句話, 並不是拿來, 對著來指責/指正我們的人說: "除了神, 沒有人能定我的罪, 所以你沒有權利說我不對"
2018年6月26日 星期二
婚約 委身 受洗
結婚之前, 2人都需要知道/考量:
結婚, 需要 "守承諾";
承諾要努力愛對方, 為彼此的關係努力.....etc.
你願意接受, 努力守這些承諾, 才去結婚
要不然, 不清楚婚約的含意,
一時衝動, 就去結婚,
衝動消退了以後, 又遇到困難, 2人就分開了.....
同樣的, 受洗也算是一種立約. 人和神的立約.
受洗之前也應該要明白.
受洗意味著什麼:
1. 受洗歸入主的名下; 成為神的兒女
2. 願意順服神/聖靈的引導, 生命改變
3. 這是一種在神面神的立約. 願意之後不斷的尋求主, 親近主,認識主 (所以需要穩定聚會. )
[2.3 屬於坦承認自己是罪人, 接受耶穌為生命的主]
基要真理 說到: 人的罪, 神的愛, 救恩和人的悔改
也要清楚的知道: 受洗之後, 生命的改變, 是需要持續不斷努力的.
如果有特殊情況, 暫時不能穩定聚會, 也要有其它配套方式, 讓生命持續被建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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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會直接告訴想受洗的人: 你若是不能穩定聚會. 那你就不要受洗.
但我會把上面這些受洗的意義, 以及之後的commitment/委身講清楚.
想受洗的人, 要自己決定 願不願意做這樣的commitmen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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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洗是信主之人和 神之間的立約, 觀禮的眾人是見證人
理當要把約定的內容事先講清楚, 免得將來, 立約的人說, 我從來都不知道我有立什麼約啊?
有立約, 當然不代表就能守約,
但是至少, 是清清楚楚思考過, 也願意接受約定的內容, 才立約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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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20日 星期三
傳福音靠什麼?
耶穌責備法利賽人, 就被恨死了....
很多人會說, 你要先和人建立關係, 才能去和他講福音.....
先建立關係當然是比較好講,
但這不是必要條件.
如果"先建立關係"是絕對必要的條件, 那耶穌也不該出去傳道了.
難道在那3年中, 他去傳道的人, 他都有先和他們建立關係嗎?
如果沒有先建立關係就不該講, 那麼耶穌不就也不該出去傳道了?
事實上, 和他有關係的那群人(同家鄉的人), 反而是輕視他, 不聽他話的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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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福音, 靠的是 神的大能,
不是靠言語,
也不是靠人的關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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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林多前書第二章
- 弟兄們,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,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。
- 因為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。
- 我在你們那裡,又軟弱又懼怕,又甚戰兢。
- 我說的話、講的道,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,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,
- 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,只在乎神的大能。
- 然而,在完全的人中,我們也講智慧。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,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、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。
- 我們講的,乃是從前所隱藏、神奧祕的智慧,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。
- 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、他們若知道,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- 如經上所記: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
- 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,因為聖靈參透萬事,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。
-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,誰知道人的事;像這樣,除了神的靈,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。
- 我們所領受的,並不是世上的靈,乃是從神來的靈,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。
-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,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,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,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(或作: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)。
- 然而,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,並且不能知道,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。
-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,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。
-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?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