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終於比較有空來解釋一下, 為什麼在澳洲找房子是一件這麼令人無奈的事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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坦白說, 換一個地方會有Cultural shock, 是我本來就有心理準備的.
當年到美國時, 房子裡面有瓦斯爐(爐火), 烤箱和冰箱是基本配備, 真是令我張目結舌.....因為以前在台灣, 好像都是一間空屋子給你.....
澳洲也是英美文化的一支, 本來我以為這些東西也是標準備配.....
其實只答對了一半:
冰箱通常是不附的, 也不像大型公寓社區, 有公共洗衣間;
所以我們一搬進去就要去買冰箱和洗衣機這種大型家電!!!!
呴!! 3年後怎麼甩掉這2個大包袱啊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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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的時候, 租公寓都是到所謂的apartment complex 去找managers租.
一個公寓社區有數十間公寓; 都是屬於同一家公司, 空房很多, 只要你去看一下裡面的隔局, 覺得滿意, 銀行裡又有足夠的存款, 很少會讓你空跑.
澳洲這裡, 人們集中在都市裡住, 很少見過一大片由manager統一管理的公寓社區; 要招租的空房子都是分散在城市不同的角落, 屬於不同的屋主.
有的屋主會私下張貼出租的條子, 但大部份的屋主通常會找仲介公司幫他們管理出租房子的事務, 想租房子的人, 基本上是不會和屋主直接打交道的.
你要和仲介約時間去看房子, 或是等所謂的 open inspection (仲介公布的開放參觀時間), 那麼, 就會有一群人同時出現想看房子.
最讓我無法理解的是: open inspection的時間, 常常只有15分鐘.
尤其是通常這種open inspection都在星期六, 可能2:30在A, 2:45在c有另一家;
你就是東奔西跑, 趕在時間內去看你有興趣的房子.
看房時間又只有15分鐘耶!!!! 你或是仲介就要趕去下一個地點; 想租房子的人, 很多時候其實只能草草看個大概.
沒有開車的人, 若要單靠坐電車/火車, 根本看不了幾個地方
有些時候, 比較熱門的房子可能同時有很多人想租.
很不幸的他們的方式並不是first come first serve. 你先交出申請書, 並不保證你一定會拿到房子.
標準流程是這樣:
你要填寫一張申請書, 並要繳交各式文件影本, 包括薪水單, 推薦信, 填寫以前租屋的資料, 雇主的資料....etc.
仲介會去核實這些資料的真確....挑出"合格的人"請房東決定.
那什麼是合格的人呢?
那就沒有標準答案啦!! 全看房東和仲介的喜好.
有穩定工作, 有錢, 有良好租屋歷史是基本條件, 但就算你有工作, 有錢, 第一個繳交申請書, 你都不一定租得到房子. 因為可能有人會在房東本來開的價錢上再多加一些錢; 那麼房東當然比較會選開價更高的人.
這個部份是我最不喜歡的地方; 我個人覺得非常"黑"!
在美國, 公寓的公定價是多少, 就是多少,
只要他們有空房, 只要你拿得出他們開的價錢, 你就可以拿到房子. 你不會做白工,
不會像在澳洲, 填寫了數十份申請書, 都是做白工. 而且你像菜市任人挑的豬肉.....很糟佷糟的感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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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當中, 我們有被拒絕過, 也有拒絕過offer.
原因是: Melbourne太大, 很多地點你不熟悉;
有的地方白天看很好, 晚上環境就有點嚇人;
有些第一次看很好, 第二次再回去看(被approved之後, 通常可以再看一次再決定是否接受offer), 才會發現一些問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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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個很不喜歡變動的人, 再加上我有一堆家當要從美國運來, 我當然希望找到一個地方我能住很久, 而不是一年後得要再搬一次, 那東西很多的我豈不是還要再打包再租車或請人來搬嗎?
再加上我超級龜毛, 在尋找/看房的過程中, 若有些地方讓我有怪怪的感覺 (房子/仲介/租屋規定), 即使我丟出了申請書, 最後還是不會接受仲介的offer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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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六, 我們去看了一間原本上上星期錯過時間沒去看的房子(坦白說, 也有點貴),
我們的預算, 大概是350一星期(雙人房); 因為澳洲這個遠親住的區是比較好的住宅區, 價錢本來就貴, 而且, 通常低於這個價錢的, 都會有些不合意的地方 (交通不便, 過於破舊--房東/仲介管理不善);
那天去看, 只是因為房東說長期的租約, 價錢可以談. 所以就去參考看看.
這間房子(暫稱為D), 很大間; 價錢高出不少, 但交通還算可以, 而且, 去看的當天, 要看駕照, 還要脫鞋, 我想這個屋主一定很顧惜自己的產業...
後來發現, 屋主也在現場, 親自要看看想租的人; 而且還認出我們是台灣人(屋主自己也是); 交談之後, 覺得屋主人還蠻坦白的. 而且我喜歡會好好維修屋子的房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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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話短說:
我們2個人住那麼大間的屋子, 坦白說有些奢侈;
在我交出申請書的當天, 我收到另外一個offer (暫稱為L), 一星期比這間少10元, 也小很多 (是給學生住的公寓); 但最大的優點是交通很方便.
後來我還是選了大間的; 原因是: 房租每年會漲; 一般的行情是漲15元左右; L的仲介告訴我他們今年漲了17-18元, 明年漲幅可能會更多, 也可能變少 (怎麼可能?!).
D房子, 條件不錯, 我因為先前有賣東西的經驗, 不想因為想要便宜, 就開給主人一個過低的價錢.
所以我向 神禱告讓我們租到一個對我們和屋主都合理的價錢.
後來, 雖然房價只比房東原來的開價少5元, 但因為我願意簽3年約的緣故, D房東同意每年只漲10元. 所以第二年開始, 2間屋的價差就只有2-3元, 第三年L則比D貴.
想一想, D這個房子, 比L更適合長期居住一些 (適合不想搬家的我); 而且D的交通也還可以接受.
差不多的價錢, 似乎D的生活品質比較好一點;
而且, 這個仲介的做法, 讓我比較feel comfortable doing business with them.
他們的壓金是按正規放在 "Residential Tenancies Bond Authority (RTBA) ", 而不是收到仲介自己的口袋.
我收到offer的24小時之內, 也只先付押金, 而不是像有些仲介要我同時也付第一個月的房租 (有些還要我連合約書都沒讀, 就叫我付這麼多錢 secure the property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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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簽約前又再次去檢視房子, 我發現房子後面有個屬於自己的小園子, 可以稍微種一點菜.
雖然不可能像以前在甘城土地那麼大. 但在墨爾本這麼貴的地方, 能夠有這麼小小一方土, 我已經很高興了 (以前都好羡慕人家能在自家後花園種菜呢! 多方便啊!)
雖然, 有很多條件很不錯的房子, 價錢比D便宜;
然而, 就像我之前說的, 這些房子就算我們想租, 也不一定租得到.
還是乖乖租一個比較貴, 但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房子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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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很感謝 神, 就如同大喵說的:
我們只需要一間, 神卻很慷慨地給我們2間選擇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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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只簽了約, 付了押金, 星期六才是正式付第一個月房租, 領鑰匙的日子.
這個地方, 應該就是我和大喵接下來3年的家了:
想看新家照片, 請按這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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