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24日 星期一

父神的心

 常常兒子會在我面前, 試圖讓我看到妹妹不乖的地方, 或是作業寫不好的地方, 圖畫不好旳地方.......


因著他的這個行為, 我突然體會到神的心情:


當我們看到別人有過犯的時候, 父神最希望我們做的是: 看看我能夠如何去幫他; 幫他變得更好, 幫他改正;


而不是到神面前去告狀: 神啊! 你看這個人多壞, .多不懂事...多傷害我....

 我最近一直在思考 "如何更愛神"的問題.

我曾經有點困惑, 似乎, 你不能用教的方式, 讓人愛神;
似乎也不能用具體的行為來衡量: 如同有個孩子每天固定和父母講10句話, 但這不表示他愛父母, 或是喜歡和父母說話/喜歡和父母在一起.
後來我想起上婚前輔導課時, 教會的長輩告訴我們: 一般人所強調的"愛的感覺", 其實是一種最靠不住的東西.
 
婚姻中的愛, 其實是立約的愛, 有一天當你覺得不愛了或是愛不下去了, 還是要繼續愛. (繼續有具體的"愛的行動")
神對我們的愛 (我們和 神的愛), 也是立約的愛.
 
所以, 當我在苦難中, 覺得 神不愛我, 而我也覺得我和 神疏遠/覺得我不愛 神的時候,
我是不是也要繼續愛下去 (繼續有愛的行動).
 
雖然我明白: 基督徒的生命要有真實的內在, 不要只有外表的樣子/行為, (沒有人喜歡只有外表的空殼子, 而內心卻沒有真實的愛)
 
但, 當我們覺得愛不下去, 卻願意繼續做出"愛的實際行動"; 是不是這其實也是一種愛; 因為至少你還願意守住那個約;
 
上帝一直很強調祂是一個守約施慈愛的神 (信實, 愛);
 
申命記7:6-13
  • 因為你歸耶和華─你神為聖潔的民;耶和華─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,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  • 耶和華專愛你們,揀選你們,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,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。
  • 只因耶和華愛你們,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,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,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。
  • 所以,你要知道耶和華─你的神,他是神,是信實的神;向愛他、守他誡命的人守約,施慈愛,直到千代;
  • 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,將他們滅絕。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,決不遲延。
  • 所以,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。
  •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,謹守遵行,耶和華─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,施慈愛。
  • 他必愛你,賜福與你,使你人數增多,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,地所產的,並你的五穀、新酒,和油,以及牛犢、羊羔。
我在舊約中, 看到 神對以色列人, 有非常矛盾的心情:
以色列人犯罪的時候, 神說以色列人的禱告, 祂不會聽; 祂也厭惡以色列人所獻的祭; 然而祂又對以色列人呼喊: 背道的子女, 回來吧! 何必滅亡呢?
 
神到底要不要聽以色列人的禱告? 其實祂是聽的. 認罪悔改的禱告, 祂是聽的.
神的心情, 在當下是不是也覺得對以色列人愛不下去?(變臉, 厭惡)
 
但是, 神記念祂所立的約.
祂用行動表示祂繼續愛下去: 祂差先知去勸以列色人, 給以色列人開出一條路.
 
所以, 如果我沒有那個心情/感覺/內在, 我就也不去做正確的行為,
這其實也不是神的方式.
 
愛不是一種情緒, 或是一種感覺.
愛是一種承諾, 一個立誓, 一個約定,
 
能夠在感覺受傷, 憤怒, 被背叛, 被遺棄, 感覺愛不下去的時候, 繼續愛下去......這個時候, 繼續愛下去, 當然就只有"愛的實際行動"
 
申命記6:4-6
以色列阿, 你要聽! 耶和華─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 5 你要盡心、 盡性、 盡力愛耶和華─ 你的神。
申命記10:12
「以色列啊,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?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,遵行他的道,愛他,盡心、盡性侍奉他,
馬太福音22:36
36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 37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 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
 
誡命中的第一條:
全心全意的愛主你的神. 神所要求的雖然是內在的"愛" (盡心、盡性、盡意); 然而祂也強調: 愛神的, 必遵行神的話 (愛的行動).
 
 
神的名字, 啟示了祂自己的本質 (守約施慈愛), 和祂做事情的方式. 祂能夠在感覺受傷, 憤怒, 被背叛, 被遺棄, 感覺愛不下去的時候, 繼續愛下去......
而我也要學習做祂所做的事....
求主幫助......
 
===
前幾天看到徐志摩無情的遺棄原配張幼儀,而張幼儀卻仍對他以德報怨的故事。

不管張幼儀「心裡覺得愛不愛徐志摩」,她對待徐志摩一家的照顧和恩情,相較於陸小曼的撒嬌和風情;


在我這個旁觀者看起來,反而覺得張幼儀更加美麗、動人。

有人問張幼儀愛不愛徐志摩,她答道:

「你曉得,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。我對這個問題很迷惑,因為每個人總告訴我,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,我一定是愛他的。可是,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,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『我愛你』。

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,那我大概是愛他的吧。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人裡面,說不定我最愛他。」

或許這就是「愛的實際行動」和「浪漫、激情的感覺及甜言蜜語」最好的例子。

 
==
得勝有餘 
 
就在我看明白, 即使心裡不覺得被愛/愛不下去, 我還是要用"實際行動"遵行神的話, 來守住我和神之間立約的愛之後, 昨天早上, 胖子又流了鼻血;
突然間, 我明白我一直在怕什麼:
我害怕, 就算這次的難關我可以過, 永遠有更難的關在後面等著我; (今天是胖子, 明天是妹妹, 後天是大喵, 大後天是我, 最後可以全部的問題一起壓來.....)
我突然發現:
這種試驗是沒有意義的.
因為不論我成功多少次,
撒旦永遠都可以對上帝說: "只要下次情況更糟一點/更嚴重一點", 她就會失敗了.
舊約聖經中, 2次記載撒旦的話, 都是在設計讓人對神失去信任; 讓人懷疑神的愛/良善/公義....撒旦的技倆, 永遠都是在控告和威脅: 只要情況再更糟一點, 更難一點, 人就會當面棄掉神.....
我害怕那越來越殘酷, 到死之前根本無止境的擔憂和恐懼.....我也對自己一看就是會失敗的樣子, 感到無力和氣餒; 我不想成為沒有信心的基督徒....
撒旦說的沒錯. 其實我早晚一定會失敗.
我一定會有灰心失望, 對上帝生氣, 覺得上帝苦待我的時候.....
但我突然發現, 那又如何?
不論我心裡怎麼想, 對上帝有多少的不高興, 只要我一直用愛的行動/遵行神的話, 來跟著神, 我就是愛神, 我就會一直與上帝同在;
而耶穌已經得勝了, 如果我一直和耶穌同在, 將來, 我就一定會和耶穌一同得勝!
我會失敗沒有關係, 主耶穌已經得勝了呀!
而且, 就算我失敗一百次/一千次/一萬次, 根本是個不值得神愛的癈人, 讓神愛不下去,
神都已經用祂旳行動來愛我了; 祂已經為我死在十字架上了!
這就是 神的愛......
而且, 我想起耶穌說祂是我們的朋友;
新約聖經中有4個好朋友, 抬著那個走不動的癱子來到耶穌面前.....
所以我向神求, 如果有一天我軟弱到我連自己回到神面前都沒有力氣, 主耶穌, 求祢抬著我回到神面前....像癱子的那4四朋友.
既然是這樣, 我還怕什麼呢? 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!
哈利路亞! 神已經將我從撒旦的詭計和梱綁中釋放了!
 
 
羅 馬 書 8:35-39 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 (CUV)
35 誰 能 使 我 們 與 基 督 的 愛 隔 絕 呢 ? 難 道 是 患 難 麼 ? 是 困 苦 麼 ? 是 逼 迫 麼 ? 是 飢 餓 麼 ? 是 赤 身 露 體 麼 ? 是 危 險 麼 ? 是 刀 劍 麼 ?
36 如 經 上 所 記 : 我 們 為 你 的 緣 故 終 日 被 殺 ; 人 看 我 們 如 將 宰 的 羊 。
37 然 而 , 靠 著 愛 我 們 的 主 , 在 這 一 切 的 事 上 已 經 得 勝 有 餘 了 。
38 因 為 我 深 信 無 論 是 死 , 是 生 , 是 天 使 , 是 掌 權 的 , 是 有 能 的 , 是 現 在 的 事 , 是 將 來 的 事 ,
39 是 高 處 的 , 是 低 處 的 , 是 別 的 受 造 之 物 , 都 不 能 叫 我 們 與 神 的 愛 隔 絕 ; 這 愛 是 在 我 們 的 主 基 督 耶 穌 裡 的 。
 
===

6月1日開始,不知道為什麼, 突然對大喵又重新有談戀愛時的感覺, 

願意幫他做一些前一陣子不想做的事;

 

週末的時候, 心裡有種很矛盾的心情, 知道該睡覺了, 卻想要一直抱著他; 不知道該選擇抱還是該選擇睡. 

他說, 你以前好像也有這種矛盾'

是啊, 我也隱約覺得這好像是我以前很愛他的時候, 會有的心情. 


我想這是神所做的;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, 似乎就在我思考什麼是愛神的時候, 神就讓我了解到立約的愛; 

我只是心念轉了, 神就在我身上行了奇事

這個了解讓我從梱綁中被釋放. 


祂改變的是我的內心, 所以, 我面對同樣的人事物的時候, 我的態度和心情就不同了


是神讓我重新愛上他; 讓我心裡對他有愛; 我想是因為神知道如果祂不幫我一把, 我大概這輩子都會卡在這裡了.

 

===

 

我願意守約, 神就做了奇事, 將我心裡的梱綁鬆掉了...

我其實都還沒有真的做了什麼事; 只是向神禱告而己....


神不是不在乎我的軟弱/我心裡不愛祂;

祂在乎;

但是最amazing的是: 

既使祂在乎, 祂仍然用行動愛我.

 

定罪? 認罪?

 

 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。 信他的,不被定罪;不信的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 光來到世上,世人因為自己的行為邪惡,不愛光倒愛黑暗,定他們罪的原因,就在這裡。  (約翰福音 3:17-19 新譯本)


行淫的婦女說:“主啊!沒有。”耶穌說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走吧,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。” (約翰福音8:11 新譯本)

耶穌說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走吧,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。” (約翰福音8:11 新譯本)。
 耶穌對行淫婦女說這句話時 ,清楚的指出她是犯了罪的;吩咐她以後不要再犯了。

 耶穌當時沒有定她的罪; 但若她若沒有悔改, 將來又犯罪; 結果又會如何呢?

 井邊打水的婦女 & 撒該


我個人覺得,不願意悔改的,(想繼續做他原本做的事))就會很不喜歡別人說他錯、有罪(定他的罪)。 人若真的願意悔改,其實也不會介意坦承認罪。撒該就是個很好的例子。

而井邊打水的婦人對耶穌指出她的罪,不但不否認,還去向人做見證。

而法利賽人恨惡耶穌責備他們,是因為他們不願坦承自己的錯,不願悔改。  我的體會是:人會不會被定罪,在於我們內心想不想悔改。  和耶穌或是別人有没有指出我們的錯,其實没有太直接的關係。願意悔改就不會被定罪。

 ==== 

所以, 我感覺, "除了神, 沒有人能定人的罪", 這句話, 應該是拿來對自己說: "當有人說我們哪裡不好時, 就算他是誤會我們, 也不必去追究; 因為, 若神沒有定我們的罪, 人又怎能定我們的罪?"


但是這句話, 並不是拿來, 對著來指責/指正我們的人說: "除了神, 沒有人能定我的罪, 所以你沒有權利說我不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