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

親子之愛

為什麼愛神/信神?
因為祂是神. Period.

當初信祂的時候, 正是因為發現祂真是神;
於是像認父親一樣, 我認了祂! 祂也收納了我.

雖然認識神會得智慧,
我卻不是為了得智慧才成為基督徒;

雖耶穌會給我平安,
我也不是因為想求得心寧的平靜才當基督徒...

這些"對自己有好處的事", 都不足以夠魅力, 叫當年自私的我去把一個"宗教"捆在自己身上.
因為不值得啊!

要成為真正的基督徒, 就得要捨己!

也就是說, 這對一個自私的人是多大的不划算!

成為基督徒, 只有一個原因:
神開恩讓我明白: 祂是真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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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神來尋找我, 叫我回家.......

在我信神/認神的這五年來, 這從來就不是一個宗教;
而是一份關係的重新建立!

因此, 不論世上的任何宗教能提供人什麼"好處" (勸人為善; 心靈平靜, 有求必應.....), 我都不想去尋找一個宗教; 因為我對找尋宗教信仰並沒有興趣!
(以前的我會去找所謂心理學的方法來求心情的穩定, 但我對神秘的力量/超乎理性的東西, 非常的排斥!)


Wave和兒子的對話; 讓我想到人類和上帝的關係:

爸爸就是爸爸
真正的親子之愛是超越外表/自己的喜好/恐懼;

聖經說的好: 愛裡沒有懼怕!

和神之間真正的愛, 也是超越一切世上可得的好處!
因為祂是那創造我們愛我們的神, 所以我認祂是天父! Perio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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