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

基督徒的功課

哥林多後書 6章 (新譯本)

1
我們這些與 神同工的,也勸你們不要白受 神的恩典。

2
因為他說:“在悅納的時候,我應允了你;在拯救的日子,我幫助了你。”看哪!現在就是悅納的時候,現在就是拯救的日子。

3
我們凡事都沒有妨礙人,不讓這職分受到毀謗,

4
反而在各樣的事上,表明自己是 神的僕人,就如持久的忍耐、患難、貧乏、困苦、

5
鞭打、監禁、擾亂、勞苦、不睡覺、禁食、

6
純潔、知識、容忍、恩慈、聖靈、無偽的愛心、

7
真理的道、 神的大能等事上;並且是藉著左右兩手中公義的武器,

8
藉著榮耀和羞辱、壞名聲和好名譽。我們好像是騙人的,卻是真誠的,

9
好像是人所不知的,卻是人所共知的;好像是必死的,你看,我們卻是活著的;好像是受懲罰的,卻沒有處死;

10
好像憂愁,卻是常常喜樂的;好像貧窮,卻使很多人富足;好像是甚麼都沒有,卻是樣樣都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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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喜歡為自己活, 為自己打算....

做自己的事, 很有勁;
為別人做, 則要看自己喜不喜歡.

開始當基督徒時; 因為認識到 神的寶貴; 比世上一切更寶貴;
於是我們從只做自己的事, 開始學著拿出一部份的人生去為別人做事;

然而, 許多基督徒 (包括我自己) 很認真的做一段時間後, 漸漸會有一種掙扎:

當世人都在追求自己的成就和財富時,
為什麼我卻是在為別人的生命和靈魂擔憂和努力?

我的人生不是我自己的....
為什麼我都在為別人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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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能說, 關心自己/愛自己, 是人性; 也常是人的第一個priority.
即使是為先生孩子努力; 也因為他們是"我的".

是和自己有關的

似乎, 缺少了那個"我", 人類就少了許多動力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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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 "為別人而活", 只是表相;
我們其實是"為神而活";
因為知道 神深愛世人, 我們因著愛神的緣故, 才去關心那些和我們不相干的人


過不了 "為神而活" 的基督徒, 很難繼續當下去, (或是很難快樂的當下去)
(當基督徒開始"為自己而活"而不"為神而活"時, 邪惡和惡行就漸漸出現在曾是神的僕人身上; 不但敗壞了自己的身心靈, 也敗壞了別人; 得罪了人, 更加得罪了 神)

神沒有干預/阻止這些惡事的發生;
因為 神從來就不勉強人去 "為祂而活";
神讓人自己選擇; 有選擇的自由. (即使這個人的自由選擇, 會敗壞祂的名聲)

人說自己是基督徒, 卻選擇做邪惡的事;
神的名, 因我們而受到世人的毀謗.

神對人的愛和容忍, 在此顯明.............
(換成一般人, 只怕早就將這種會破壞自己聲名的人事物消滅了吧!)

若人選擇為自己而活, 神不會強迫你...
而人將來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.


能"為神而活"也不是靠人自己的決心和努力; 因為要不想為自己而活, 對人類來說實在是不可能的事;

要靠著神的幫助, 基督徒才能活出"為神而活"的生命;
而神向我們這群做不到的人所要的東西, 只是那出於愛祂而有的"願意之心".

我感謝神,
因祂對我的愛和容忍, 當我選擇按自己的心意去活, 不惜犯罪, 不惜做祂不喜悅的事, 讓祂的名, 因我的惡行被人羞辱時;
祂沒有讓我滅亡在自己的罪中;

祂容忍我, 責備我;
耐心等待我明白自己的錯誤,
回到祂的面前.

我實在對不起我的主!

雖我該受的責罰祂仍給了我;
但祂從來沒有放棄呼喚我回頭;

謝謝祢, 我的主, 我的 神
祢是那信實公義的神;
我們人雖然背信, 但祢仍是可信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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