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

麵食水餃週

上星期五臨時有朋友來, 匆忙中包了50粒左右的素菜水餃當晚餐(因為冰箱沒有肉) ,
在短短2小時間把皮饀包都搞定(朋友和大喵有幫忙包), 非常有成就感, 隔天意猶未盡繼續向100粒進攻.....

這次時間充裕, 特地上超市買了豬肉和蝦仁加菜....
不料.....等自己剁完豬肉餡和蝦仁饀, 手己經微微發料.......

開始撖的時候,發現搓撖麵棍的手掌大概是傷到了, 滾動時竟有點疼動.....
動作很明顯沒有昨天順手 (昨天一個人可以撖給3個人包)....

等到近100顆餃子包完, 媽呀! 手掌上竟出現幾處紫色的淤青....

休息1-2天後, 又想再包些素菜餃, 揉麵撖皮的時候, 發現手腕也開始隱隱作痛了.....

呴~ ~那天在教會撖了上千顆餃子皮的北方人, 實在是太厲害了....

2008年2月15日 星期五

後續

那天想到中國俗語: 女子無才便是德?
一時間, 心裡頗不認同;

後來, 再想想, 這句話在某些層面上有它幾分道理:
有才, 卻自願虛己, 不想去爭權或是表現/發揮的人, 少之又少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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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人沒有犯罪
丈夫敬重愛護在家中料理家務的妻子(夫妻2人都是為了這個家庭在不同方面貢獻自己)
不娶3妻4妾, 不言語貶損

願意留在家裡操持家務的女生, 是不是會更多?

(當然, 女生也不都是受害者
因為罪性; 女人也可以不持家務; 不尊重自己的丈夫, 以轄管丈夫為樂/自豪...)

那天和學妹又有一些討論; 她贊成家庭主婦給薪制; 這個想法乍聽之下好像頗"平等";
事後, 再仔細想想, 其實不然.....

不贊成丈夫付錢給家庭主婦的概念, 是因為:

願意在家裡料理家務, 是出於對家庭和家人的愛做的 (愛是一個家庭組成最基本的元素).
也是量力而為 (有人做的比較好, 有的人做的比較差; 有時太太也會累, 需要先生的體貼和幫忙)

當丈夫還要給太太薪水時, 丈夫豈不是變成太太的老闆了嗎?
難道丈夫還要給太太的各種表現打分數不成?
表現不好還可以扣薪水? (隔壁太太/我媽的麵做的比較好吃, 所以扣妳200元)
這算什麼夫妻關係?

我煮飯給丈夫吃和同房, 可不是為了他的錢, 而是為了愛!
如果連夫妻同房都要給錢, 那我算什麼東西?!

豈不是自比妓女了嗎? 這樣, 妻子得到什麼尊重?!
"我都付錢給你了, 還需要謝謝你嗎?"

女權主義者的這項提議, 若看更長遠一點, 真是開倒車!!

在婚姻關係裡, 我要的不是錢, 而是我丈夫的愛和尊重!!

再退一步來說, 若夫妻關係正常 (彼此相愛/信任), 先生的錢拿回來不怕交給太太管理 (知道太太會好好管理), 又何需有什麼給薪水的問題?

尊重和體貼, 是要出於愛, 才是真實的. 不可能用強迫的!

有愛才能有尊重和體貼

強制的規範/要求, 絕對不會生出真正的尊重和愛, 只會衍生出其它的罪惡或另一種不平等.

與其強制, 還不如訴諸教育.

好老公/好老婆, 絕不是立法立出來的,
而是教育出來的!

"那是別人的事, 和我沒關係"?

最近甘城通過了一項決議:

日後, 男女生上公共厠所,

只要你認為自己是男生, 你就可以上男厠
你認為自己是女生, 就可以去女厠

知道這件事情時, 我心裡很憤慨....

想起有幾次上公厠, 一腳踩進去, 竟看到一個男生 (非清潔人員)在裡面的驚恐...
我不懂這些人是在想什麼, 明明男厠就在旁邊, 也不是人多到擠到外面來, 而他早上剛吃壞肚子....

美國的厠所是我剛到美國時, 第一個不適應的東西之一, 每間厠所的門和牆邊, 都有很大的空隙; 有心人只要對好角度, 一定能看到裡面的人在做什麼....
門和四牆下面的空間, 也大到可以讓6-7歲的小孩鑽來鑽去, 來去自如....


我對美國人的這種"樂於分享的豪放"感到不解, 後來有人告訴我, 那是為了安全考量, 也就忍耐著過了.....

試想在一個這麼沒有隱私的公厠裡, 身為一個女人, 你能容忍許多男生在你如厠時, 出現在週圍嗎?

我不能!!!

不說別的, 這種所謂"自己心裡認定"的標準, 其實就是根本沒有標準!!

你真的以為現代人這麼良善?
那時有耳聞的偷窺/偷拍....又怎麼說?

你真的認為那些變態, 不會趁機冒充是"女人" (還不用變女裝, 只要心裡自己覺得是女人就可以了嘛!)大搖大擺走進女厠?!!

這下好了, 都不用躲躲,
大大方方進女厠
免費欣賞?!!

或許有些平時就喜歡露東露西的女生, 覺得無所謂;
還以為我們這些老古董應該順應世界潮流, "解放一下"?

那我請問有女兒的爸爸媽媽們:
妳真的放心, 讓你年幼的/青少年的女兒, 和朋友外出遊玩時, 去上公厠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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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項決議的通過, 和弗羅里達大學, 高比例的同性戀教員全力推動脫不了關係!

雖然有些同性戀沒有強烈的區分自己的角色設定, 但有些女同性戀者並不喜歡自己被視為"女人";
還有一些變性人, 也很介意所謂的性別介定; 明明還是有男人的外貌, 卻很希望別人說他是女人...

近年來, 這些同性戀和變性人常合作推動許多
同性戀/變性人"有利"的課程和活動;

大部份的人, 可能一直以為, 別人同性戀/變性是他們自己的選擇, 我們幹什麼反對人家? 管人家閒事?

現在住在甘城的父母們, 很難這麼想了吧?

讓我非常憤怒的理由是:
同性戀者和變性者為了自己的喜好 (或他們口中所謂的"權利")
(選擇自己的性別)推動了這個議案, 卻對別人的安全造成威脅.....

當同性戀者/變性者選擇這樣過他們的生活時, 我雖然為他們生命所受到的虧損感到惋惜,
但畢竟人要為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選擇負責任, 承受後果....

2個成人決定他們2人要有同性戀的行為, 或者可以說是他們自己的事.....
然而, 如果人的行為不但傷害自己, 還會傷害別人時, 我不覺得這可以稱之為"個人自由"!
一個男同性戀者若去猥褻/誘姦男幼童(因為他們年幼可欺/好騙/好擺佈), 就應該受到制止和制裁!
如果舉著"個人自由"的旗幟就可以為所欲為, 那麼那些拿槍去校園掃射的人, 可不可以說那也是他們的"個人自由"?

如果"支持同性戀"的潮流續繼擴張, 大家繼續以為事不關己.....

這個荒謬的議案今天在甘城通過,
恐怕明天就是你居住的城市......

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

麵食

上個星期, 教會有個水餃聚餐;
我和大喵去幫忙包餃子, 許多北方省份來的麵食高手也來幫忙....

幾年前, 有個台灣媽媽教我撖餃子皮, 一張餃子皮, 我得撖個十幾下才能大致成圓....
(撖麵棍要用細長型的, 在國外聽說有人去買通馬桶的活塞回來, 拆下木棍來用---噁! 我的是這次回台灣帶回來的; 以前是用美國人的超大撖麵棍)

這些年來, 偶爾也撖過幾次, 但總是馬馬虎虎.....
偶爾做韮菜盒子, 因為皮不圓, 半圓型的盒子總會如變型蟲般, 成不規則型......(嗯....一定是當時用的撖麵棍不好...)
那天在教會, 看見數位高手一字排開, 刷刷刷三兩下就撖出一張圓得像用杯子壓出來的餃皮來,
馬上請高手略為指點;

果然有高手指點就不一樣, 我竟也慢慢可以撖出頗圓的餃皮 (重點是劑子一定要圓); 速度也從十幾下一張皮進步到10下左右/以內; 也對一個"劑子" (小麵團)的大小較有概念;

後來我試著自己動手揉麵(以前只敢仰賴麵包機), 從水餃變化到鍋貼, 咖哩餃 (抺油酥一起撖); 都霎時間覺得變得順手多了....

哇~真是意想不到的收獲啊~ 沒想到南方人的我, 竟也有做起麵食來有模有樣的一天啊~

關於不同

那天在Wave的網站看到一些她的兒子生病時的小插曲, 讓我有一些震動:

因為哥哥生病, 所以享受了一些特別的權利 如:不用上學, 吃藥, 不用把飯吃完.....

明明妹妹是喜歡上學的, 可是在這樣的情境之下, 孩子們卻會追求一種自認為的公平:

"可是哥哥不上課我也不要上課, 這樣才公平."

我不禁想到我自己在 神面前的情況....

其實, 哥哥享有這些東西, 是因為哥哥的情況和妹妹不一樣;

哥哥生病了, 所以需要吃要, 需要在家休息;

妹妹沒有生病, 所以妹妹是不需要這些東西的;

可是, 當我們看到別人有一些我所沒有的東西時, 我們是不是下意識也在尋找一種"自以為的公平".

然而, 當2個人的情況本來就不一樣時, 尋求這種表面的公平, 其實是可笑的...

父母親知道什麼樣的孩子, 需要什麼樣的東西, 然而小朋友末必能理解這全面的圖畫; 在他們的小小心靈裡, 現在只知道:

"別人有的, 我也要有, 才是公平"

"不用上學/不用把飯吃完/有藥可以吃", 看起來很好啊!

我們在神的面前, 豈不是就和小朋友一樣? 我們沒有 神的"全知"; 我們看不到 神所看到更深的圖畫, 所以, 我們不理解, 為什麼別人有那些"特權"/"東西", 而我們沒有?

那些特權/東西, 看起來很好啊!是很好!
但不是每個人都需要!

更有意思的是: 人不但不知道什麼才是對自己有益處的, 有時候, 連自己喜歡什麼, 都不一定看得那麼真切!

(妹妹明明喜歡上學, 但在別人不用上學的情況下, 她未必會去思想自己到底喜不喜歡不上學, 就覺得不上學才公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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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用這個例子, 讓我更深的體會到:

相信天父的愛和全知; 我們需要的, 祂會為我們預備;

祂給了別的兒女什麼東西, 卻沒有給我們? 那是因為祂知道我們並不需要!


不同的個體, 很難有(所謂的)公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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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想想, 人不知道被自己這種自以為的公平, 搞得有多慘!

前些日子, 有個教會的姐妹和我討論聖經中的女性問題;

以前的我, 不敢說是"主權女義者", 但可以說是"大女人主義"; 我頗自豪很多事我不必靠男人, 也做的比一些男人好.....
不過, 這些年來, 我漸漸明白:

其實, 當 神造創男人和女人的時候, 是為了幫助男人而造;
在神的心意裡, 本來是要男人和女人成為一體;
在我看來, 既是一體, 其實沒有所謂的 誰尊 誰卑;
就像在新約說的: 夫妻2人彼此順服.

神也明言沒有要男人一夫多妻; 只造一個女人, 是希望人能有敬虔的後代!
很多人後來出現的欺壓女人, 一夫多妻;
我只能說是人類犯罪之後, 罪性慢慢衍生出來的產物....

當男人女人吃了禁果, 神問男人:"你做了什麼"的時候, 原本對女人愛成骨中骨, 肉中肉的男人, 馬上將責任全推給女人 (和神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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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人犯了罪, 地因人的緣故受了咀咒; 男人從此要汗流滿面才能糊口 (不再是伊甸園裡蔬果隨意吃); 人類漸漸將男人女人先天的不同特質, 變成罪惡的溫床.......

當神創造女人的時候, 肯定是創造了一個和男人不同的人類;
如果女人和男人的特質和屬性一模一樣, 神何必創造這個多餘的人?
因此, 我相信, 男人和女人必定許多有本質上的不同;

就拿力量來說, 這世界上當然有些女人的力氣比某些男人大; 但以平均數來說, 或是找個世界上最壯的男人和女人來比, 我想男人還是力氣大些.

因為體力的不同, 在古代需要靠體力農耕/打獵的年代, 男人在這方面能做的工作平均來說是比女人多些 (我現在自己種田, 我知道. 整地/挑糞...無一不需體力; 更何況以前的人還得去挑水, 不像我們只要打開水龍頭就好);

所以, 雖然, 我覺得古人的"重男輕女"和"一夫多妻"很不好, 卻也是可以理解的事:

公婆喜歡媳婦生男丁; 體力不足/無力養活自己的女性依附較有"生產力"的男性; 壞男人也利用這項優勢(順水推舟) 為自己納了許多妾.

神創造不同, 是讓人互助互補,
人的罪性卻使這不同變成傷害

這個問題可以有很長的討論, 在此暫且不繼續探討;

想說的是: 男人和女人本來就有本質上的不同; 男人靠體力, 而女人就做女紅/理家/生兒育女的工作....不說別的, 在那個年代, 你說是男人還是女人擅長養幾個月大的嬰兒?

聖經教導女人要順服自己的丈夫, 是出自一種自願放下爭奪主權的權利, 並不見得是因為男人比女人聰明或是他的意見比較明智.

那你問, 為什麼我要自願放下權利?
因為, 在人的感情裡, 有時候爭了對錯, 反而輸了感情.

不爭, 只是因為知道, 去計較/爭這個權利, 有時候, 不見得會比較幸福.
我不是一個在順服功課上做的很好的太太, 所以我很明白我自己在講什麼....
我很感謝神, 大喵是一個很包容的男人, 讓我能夠慢慢的去體會這個道理; 慢慢去學"順服"的真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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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現今這個年代, 因為生活型態的改變, 有些事情, 女人要做也能做;

只不過, 我在想, 當我們在追求 自己眼中所謂的公平時; 我們是不是真的能很完完全全的看到男人和女人的不同?

如果不能, 很多時候, 我們要求: 男人有的/做的, 女人也要有/做的時候....
是不是也是一種很可笑的"公平"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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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有人提出個問題:
女權主義者提倡在"各方面"要和男人平等/公平; 例如: 薪水要和男人一樣;
然而, 他們強調的只是權利的部份;

事實是: 在現今的社會裡, 許多男女的義務本來就不一樣; 光是強調某些部份的公平, 是不是其實也不太公平?

舉例來說,
男生要服兵役, 請問女生你要不要去? (男生是不是也要來喊一下平等?)
這個世界上有一些國家, 因為國家情勢的需要, 他們也徵女兵; 有些募兵制國家也有女軍官,

也就是說, 女人要去當兵, 也不是不可以;
只是, 就是沒有男人方便嘛! (這應該不用我詳加解釋吧?)
要不然, 中國古代歷年徵兵的時候, 幹麻都徵男丁?

不說別的, 叫女生去理個大光頭, 有幾個願意啊?!
你可別說男人也不願意, 在甘城, 對岸來的男生裡, 10個有7個是為圖方便理小平頭的, 我就沒看過哪個女生會為圖方便理小平頭?! (well.....某些女同性戀者例外)

何況, 我還真想看看有幾個女生能去跑 500障礙.....
能跑完我就覺得她真是女中豪傑了, 還要能在 4分30秒以內, 饒了大姐我吧?

我當然反對歧視或是壓榨女性;
男女當然應該互相尊重/體貼/幫忙,
不過, 平等/公平有時候不是三言2語可以劃分出來的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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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回味一下庹宗華與李興文跑五百障礙: